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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4-03-18 10:36:23





    3月16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在登封召开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中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及中院刑一庭、刑二庭的庭长、审判长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张中强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2003年全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惩处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先后审结了王振松等55人、王张勇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妥善处理了一批带有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先后审结了“国丰”、“鑫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经济犯罪大要案;严格证据适用标准,依法宣告了11人无罪;较好地完成了执法大检查工作,对有问题的案件进行了整改;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有20余篇调研文章在各类刊物上发表。

    在谈到目前刑事审判面临的形势时,张中强副院长指出,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重大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毒品犯罪犯罪的“狂飙行动”,破获了大批毒品犯罪案,检察机关也加强了对贪污、贿赂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这些案件将会陆续起诉到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仍存在有问题,如个别案件量刑失衡,庭审效率、质量不高等。

    针对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张中强强调,要提高审限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务必实现案件“零超期”;要解决量刑失衡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问题;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不断改进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加强调研,总结审判经验;强化程序操作化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中院党组书记贾记鑫因临时参加市委重要会议未能出席会议,特别委托张中强副院长对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的同志们予以问候,并转达他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今年刑事审判工作任务,对死刑案件和宣告无罪的案件要办成“铁案”;三是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弘扬司法文明,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保持刑事审判队伍的稳定。

    会上,全市法院的刑事工作人员还就工作中经验、体会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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