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登封法院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了审鉴分离、统一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为核心的司法鉴定制度。截至10月底,共接收各类委托案件二百余起,达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无涉诉上访的良好效果。一是抓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对外委托鉴定工作程序,自行设计了司法技术鉴定案件收案登记表,各类委托案件由收案人签收意见,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办理委托的相关程序;凡需要重新鉴定的案件,当事人须提供重新鉴定申请表和证据材料,经承办法官审核后,先由合议庭作出是否需要重新鉴定的意见,再由主管院长批准,并报院审委会研究,然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鉴定程序,有效杜绝了多次鉴定、多种结果、效率低下等现象。
二是公开选择鉴定机构和公开接受监督。制作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名册并上墙,公开鉴定机构的简介,由当事人选择信赖的鉴定机构。同时,对一些社会、媒体关注的重大疑难案件,或国有、集体财产评估等大标的案件,主动邀请市检察院、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本院纪检监察室进行鉴定评估的全程监督;对一些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司法技术人员与纪检监察人员、当事人一起到鉴定机构,消除当事人疑虑,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督,以确保司法廉洁与公正。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缩短办案周期。实行司法技术工作与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对偏远山区、交通不便而不能到场的当事人,凡是公告送达的案件并需要鉴定、评估的,将选择鉴定、评估机构通知书一并公示,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成本,节约了当事人的开支,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