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8年前,美国最著名的橄榄球星辛普森被控谋杀前妻及男友,被送上法庭。公诉方出具证据723件,血证如山;辩护方以392件证据反证“证据不足”,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历时460天,1995年10月3日,这起双重谋杀案最终经陪审团裁定,辛普森无罪释放,美国历史上最著名谋杀案的审判划上了句号。采访此案的记者超过1000人,美国新闻媒介把辛普森案的审判称为“世纪审判”。
辛普森案件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一次活体解剖。这一被美联社评为“1995年世界十大新闻”之一的轰动案件,一直保留在人们的记忆当中。2006年,他本人出新书《如果我干了》,细述假设的“杀妻”经过,在全美再掀波澜。
(一)
辛普森案一开始就带有一种神秘色彩。
1994年6月12日零点左右,一条狗把博兹泰佩夫妇带到南邦迪大街875号。这幢西班牙风格的公寓的铁拦杆围墙门大开,在昏暗的灯光下,博兹泰佩发现一具女尸蜷缩在走道的台阶下。他们在惊慌中叫醒了一个邻居,他向警方报了案。
0点09分,警官罗伯特·里斯克接到紧急报警,来到现场。他发现,在离女尸10英尺远的草丛里,还有一具男尸。在他的脚下,有一只棕色左手皮手套和一顶编织帽。里斯克认出,女尸是辛普森的白人前妻尼科尔·辛普森 ,男尸是她的白人男友罗纳德·戈德曼。而那条狗正是尼科尔的爱犬阿基塔。
凌晨1点05分,洛杉矶警察局警探马克·福尔曼接到上司的电话,通知他在南邦迪大街发生一起谋杀案。2点10分,富尔曼驱车来到南邦迪大街875号。不久,警探菲利普·万纳特和托马斯·兰格也先后赶快到现场。
清晨5点,四名警察离开谋杀现场,驱车前往位于北罗金厄姆大街360号的辛普森住宅。他们摁大门口门铃,没有反应,打电话进去,也没有人接。这时,他们发现,在离大门口不远的路边靠辛普森住宅一侧停着一辆白色的“野马”牌吉普车。驾驶座一侧的车门上有血迹。经过商量 ,福尔曼越墙而入,打开大门,4名警察径直来到房间内,他们叫醒了还在熟睡的辛普森的女儿阿内尔,并开始在宅内四处寻找证据。万纳特离开现场前往洛杉矶市法院取搜查证。福尔曼在客厅外墙与内墙之间发现了一只浸满血污的、棕色的右手皮手套。
4天以后,警方公布了验尸报告:35岁的尼科尔喉管被切断,25岁的戈德曼颈部的正面和背面、胸部、腹部和大腿上的刀伤达22处。化验结果表明,在辛宅发现的那只血手套上的血型与被害者的血型相同。据此,洛杉矶地方检察官指控辛普森犯有双重谋杀罪,并向辛普森发出了正式传讯通知。
警方逮捕了曾在出事当夜乘飞机出走的辛普森。
辛普森是美国家喻户晓的体育明星,他的奋斗史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之梦。生在黑人贫民区,父母是小人物,他又患佝偻症,然而,凭借着体育天赋,辛普森成为一个英雄,他出入上流社会,挥金如土,像豪门巨子一样热衷于慈善事业,站在美国社会的顶端。但是,在生活的另一面,他的婚姻几次离异,与尼科尔的感情纠葛更如同致命伤。
(二)
6 月20 日,辛普森在拘留所首次申辩他是无罪的,并宣布他将聘请美国著名律师罗伯特·夏皮罗作他的辩护律师。夏皮罗曾因为美国著名影星马龙·白兰度的儿子打赢了一场谋杀案的官司而蜚声全美。
据后来透露,夏皮罗与辛普森签订的合同规定,他在一年内每月将得到酬金10万美元,这笔钱当然由拥有财产达1000万美元的辛普森支付。
6月24日,哈佛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犯罪学专家阿兰·德肖维茨和波士顿律师、幕后活动专家李·贝利也受聘为辛普森辩护。
6月30日,洛杉矶市法院开始初审辛普森一案。经过一周的听证取词,女法官凯瑟琳·肯尼迪和鲍威尔认为,已经拥有“足够证据”。
7月8日,她命令辛普森出庭受审。在法庭上,辛普森表现得自信傲慢。与刚被捕时萎靡不振的样子判若两人。他再次否认自己有罪,并声称为提供真凶线索的人悬赏50万美元。
此时,又有两名律师加入辛普森的辩护律师队伍,他们是遗传基因指纹鉴定专家巴里舍·克和刑侦专家杰拉尔德·厄尔曼。
7月22日,洛杉矶著名黑人辩护律师约翰尼·科克伦加盟辛普森辩护律师团,并出任首席辩护律师。科克伦因平息美国著名歌星迈克尔·杰克逊对一名13岁的少年进行性骚扰一案而誉满美国西海岸。
至此,辛普森的辩护律师全部亮相,他们被称为全明星“梦幻队”。
原告方面也推出了阵容强大的公诉人队伍,其中以41岁的女检察官玛丽娅·克拉克最为引人注目。她被称为没有200%的把握不会出山的检察官。
9月26日,开始挑选陪审员和候补陪审员。经过一个多月的筛选,11月3日,12名陪审员宣誓就职,其中女性8名,男性4名。12月8日,12名陪审员宣誓就职。其中9名是妇女,7名是黑人。这些陪审员就职后,就被隔离起来。隔离期间每天的报酬是5美元。但据美国报刊透露,辛普森给每位陪审员都暗送了10万美元。
(三)
1995年1月24日,加利福利亚最高法院开始正式审理辛普森案。美国各大电视台和若干家有线电视台被破例允许转播法庭公开辩论的实况。
首先由原告一方的公诉人作开场陈述。在历时3小时的陈述中,黑人公诉人克里斯多弗·达登指出,辛普森是个两面派,公共场所的面孔总是带着迷人的微笑,私下的面孔却是一个虐待狂、殴妻狂和嫉妒狂。他杀死前妻尼科尔和戈德曼的动机是:他不能占有她,别人也别想占有她。
公诉人玛丽娅·克拉克为证明辛普森有罪提出的证据主要有:
遗传基因化验证明,谋杀现场滴落的血迹和在辛宅发现的手套上的血迹和血酶,都与辛普森的相同;
辛普森的左手中指当天被割伤过;
在辛普森的那辆“野马”牌吉普车门上有辛普森、尼科尔和戈德曼的头发、从戈德曼的衬衫上和辛普森的吉普车的踏毯上扯下的纤维;
在戈德曼脚下发现的那顶编织帽上,有辛普森的头发和他车毯上的纤维;
在戈德曼的衬衫上有辛普森的头发;
在辛普森的卧室里的一双短袜上有尼科尔的血迹;
而且,从那辆吉普车上滴下来的辛普森的血在他开车回家的路上都能找到,直至他家的门厅里。
公诉人最后说,这些强有力的证明表明;辛普森是杀人犯!
1月25日,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开始陈述。首席辩护律师科克伦以一种低调的、近乎谈话的语调进行了他的陈述。他向法庭出示了谋杀案发生后不久辛普森身穿泳裤拍的一打照片。科克伦说,这些照片显示,在案发的当天,辛普森的腕关节正在患急性风湿性关节炎,疼得连牌都洗不了,哪能还有劲杀死两个人?科克伦又出示了一张戈德曼左手的照片:手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有划破的地方。他说,这表明,戈德曼在临死前进行过拼死反抗。凶手也一定会被打出血或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那么,辛普森身上为什么连一块青肿也没有呢?
科克伦还出示了一张尼科尔裸露背部的照片:背上有一道血污,旁边还有一道抓痕。他说,为什么这道血污没有被化验呢?而且,在尼科尔的指甲里发现的血迹既不是他的,也不是戈德曼或辛普森的。他说,在谋杀现场还发现了不同形状的脚印,这说明,当时在现场的不止一个人。
科克伦指出,为进行遗传基因化验,从那只手套上采取的血样太少,而且已被污染。他暗示血手套有可能是带有种族偏见的办案警察放在辛宅以嫁祸于人。
他最后说,大量证据将证明,辛普森是无辜的,对他的指控是错误的。
夏皮罗在辩护陈述中指出 ,根据验尸报告,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刀,但凶器至今尚未找到。尽管有一位刀具店老板在初审阶段出庭作证,他曾于去年5月卖给辛普森一把德国产的刀;原告一方至今没有找到一位谋杀案的现场目击者,这两点在美国的刑事诉讼中是必须有交待的。
(四)
1月31日,证人开始出庭作证。
首先由原告一方的证人出庭。在他们之中,有三位证人的证词最引人注目。尼科尔的妹妹丹尼斯·布朗的证词披露了她姐姐在1992年与辛普森离婚以前受辛普森长期虐待、离婚后经常受到他的威胁和骚扰的详细情况。辛普森的朋友罗恩·西普作证说,辛普森曾对他说,他做梦都想杀了尼科尔;血手套的发现者福尔曼警探的证词表明,辛普森是在案发的当夜10点15分左右驾驶他那辆白色“野马”牌吉普车来到尼科尔的公寓,杀死两人后,开车返回两英里以外的住所的。
他的证词遭到辩方的猛烈攻击。因为他在过去有种族主义的骂“黑鬼”的言行。因此,他的证词不可信。在此期间,陪审团于2月12日勘察了谋杀现场、辛普森的住宅和两地之间的有关路段,并让辛普森按照设想进行了现场演示。
6月15日,辛普森在法庭上试戴了在辛宅现场发现的两只手套。他声称,手套太小,不合他的手。
7月10日,被告一方的证人开始出庭作证。第一个开始出庭作证的是辛普森与第一个妻子所生的女儿、25岁的阿内尔。她说,原告一方出据的证据是警方在未经她许可、也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取得的。她的证词迎合了许多美国人的心理,他们宁愿让凶手逍遥法外,也不愿让警方开私闯民宅的先例。
女证人玛丽·格加斯说,在警方说的谋杀时间内,她曾看见四个头戴编织帽的男子在警方所说的谋杀时间内从尼科尔的公寓内中跑出来,他们中没有一个是黑人。居住在辛宅隔壁的家庭主妇罗莎·洛佩兹作证说,在警方所说的谋杀时间内。她曾看见那辆白色“野马”牌吉普车停在辛宅的外面。由于她害怕遭到报复,经伊滕法官同意,并未出庭而是送去了一盘录音带。
辛普森的助手卡西·兰达作证说,辛普森在案发当夜的11点45分乘美洲航空公司的688号航班飞往芝加哥,他的手是在次日早上5点45分在奥黑尔饭店听到警方通知他尼科尔被杀后,打破手中的酒杯划破的。
(五)
8月29日,辩护律师把一盘录有福尔曼接受采访时的谈话的磁带在法庭上播放。他在谈话中不时夹带着“黑鬼”等侮辱黑人的字眼,引起陪审团和旁听者的极大反感。
9月25日,法庭开始终结陈述。公诉人和辩护人都坚持了各自在开场陈述中提出的论点。9月29日,终结陈述结束。公诉人和辩护人均表示,无须再进行法庭辩论,只等最后判决。
案子交陪审团。
10月2日,经过调整的、由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美国人(10女2男)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不到5小时的合议,作出辛普森无罪的裁定。
一名叫布兰达·莫兰的女陪审员在判决公布后对记者说,她的裁定是根据两点:血手套戴在辛普森的手上显然不合适;勘查现场时发现,那只手套上浸满血,但手套的四周却找不到任何血迹。
10月3日下午1点,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开始辛普森案的终审宣判。此时,全美国几乎处于静止状态,人们放下手头的工作,学生不进教室上课,飞机推迟起飞时间,警方也加强了戒备,克林顿总统也来到有电视的房间,观看判决的实况转播。
当听到“无罪”两字的一刹那,辛普森立刻露出了笑容。原告席上则迸发出伤心的哭声。戈德曼的父亲含着泪说,“我深信今天是我们国家的失败,因为正义没有得到伸张。”
克林顿总统要求美国人民尊重陪审团的判决。
(六)
1994年7月27日和1995年6月12日,两名受害人戈尔德曼和尼科尔的亲属分别向法院提起非法致人死亡而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从而又将辛普森推到民事诉讼的被告席。在经过交换诉状、证据开示、选定陪审团等有关程序后,民事审判于1996年9月17日正式开始。该案件由加州的圣塔莫尼卡民事法院受理,法官希诺诗·富基萨肯作为独任法官主审此案。在审判一开始,富基萨肯法官即禁止电视记者们在法庭拍摄并作出裁定限制双方代理律师就案件公开发表言论,从而将案件置于相对独立平静的审理氛围中。
与该刑事案件不同,民事诉讼的气氛非常职业化,诉讼进程更快捷。一方面富基萨肯法官不允许任何来自刑事诉讼的可能有利于辛普森的有关种族歧视的证言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另一方面,也确有一些重要的新证据的展示更有利于原告一方。例如,原告方传唤了数名早在马克·福尔曼之前就已经到达案发现场的洛杉矶警员证实,所有重要的证据在福尔曼到达现场之前就已经被收集,所以福尔曼不可能伪造现场和证据。他们同时还证实,只有一只带血的手套留在现场。在刑事诉讼时,辨方曾主张福尔曼在现场发现了两只带血手套并将其中一只移至辛普森家中从而诬陷辛普森。上述证人的证言推翻了刑事诉讼辨方的这一主张。再有,警方认定辛普森有一双与案发现场足迹相符的鞋子,而辛普森却矢口否认。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二十七张照片十分清楚地显示辛普森穿的正是与现场足迹相符的鞋子。原告律师指出,正是由于辛普森作了案,他才否认自己有同样的鞋子。
在陪审团就民事案件作出最后裁决前,要求再次听辛普森有关不在现场的证据,殴打尼科尔的证词以及去他住宅接送他去机场的司机有关按门铃无人应答的情况及时间的证词,显示出陪审团对辛普森的怀疑。1997年2月4日,民事陪审团终于作出裁决。他们一致认定辛普森对两名受害人之死负有责任,并裁决辛普森赔偿原告方850万美金,另外还裁决辛普森向两名受害人家庭各支付1250万美金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350万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