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政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纷纷推进信息化网络建设,但目前各机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各自独立,业务紧密相关的部门之间亦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一些必要的案件信息无法实现共享,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为此,金水法院建议:建立公检法三机关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和法院与有关行政机关信息网络共享平台,使部门之间的网络实现“互联”,相关案件信息自动流转、重复利用,节约人力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信息共享分为以下两个层面:
一是建立公检法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查询、调取一些必要的案件信息。如法院可通过共享平台查阅户籍、调取车辆等相关信息,公安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取法院裁判文书,检察机关可以从网上起诉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查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甚至可以在网上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
二是建立法院与有关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在办理财产保全、离婚诉讼、案件执行等事项过程中,法院经常需要与工商局、房管局、民政局等单位打交道,到这些单位查询当事人基本情况、房产、婚姻状况等信息,经常来回奔波多次才能最终确定,极大地影响了办案效率。而建立法院与工商局信息共同平台,经工商局授权,法院由专人可直接登录工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即时查询涉执企业的相关信息;建立与房管局房产综合管理平台网络对接,法院由专人可即时查询当事人在本地的所有房产信息;建立婚姻登记数据库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在审判活动中可及时调取相关的婚姻登记资料,法院也可将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信息录入其中,以便民政婚姻登记部门核查。通过建立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必将有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