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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广武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七子女拒不赡养老人案件

  发布时间:2012-10-15 14:21:16


    10月15日,河南省荥阳市法院广武法庭巡回法庭在广武镇当事人所在村委对本案巡回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一起年逾耄耋之年夫妻状告七子女的赡养案在法官的反复说理、多番调解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百余名在场群众拍手叫好,实现了案结事了、广泛教育的综合目的。

    原告李某、任某夫妻系广武镇广武村农民,夫妻二人均为年逾八十的耄耋老人,操劳大半生将二子五女抚养成人、并成家立业。如今二人年事已高、81岁的任某多病瘫痪在床,83岁的李某虽然生活起居还基本能够自理,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及医疗费用均没有保障,需要子女予以生活照顾、经济保障和精神慰藉。然而七被告却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对两原告生活甚至生病不管不问。特别是两原告生病住院期间,起初只有二儿子一人伺候,其余六子女甚至都没有前去看望,并以各种理由推脱为老人支付医疗费用。为此,七子女之间也因赡养问题矛盾频发,关系恶化。两原告意冷心寒、万分悲痛,无奈只能将七子女诉至法院,想依靠法律力量解决养老问题,平息家庭矛盾,挽救父母子女亲情。

    案件受理后,荥阳法院广武法庭副庭长王浩深感老人渴望子女关爱的强烈愿望,一纸判决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只有化解矛盾,促使父母子女重归于好、亲情融洽才是关键。为此,王浩和法庭的法官们从查明七被告拒不赡养原因入手,通过逐个走访七被告,与他们真诚交谈,得知主要原因是因为部分被告认为二原告年轻时对个别子女偏袒照顾、不公平,对二原告产生不满情绪,一直不履行赡养原告,使得兄弟姊妹之间互相嫉恨、心理不平衡,最终导致矛盾激化,七被告全部将父母拒之门外。为此,法官们从意见最大、矛盾最深的大儿子、三女儿的工作做起,苦口婆心地讲述二原告含辛茹苦养育七个子女的艰辛和法定、人伦的赡养义务;子女众多,父母对弱小子女重于照顾也是人之常情,如今父母年事已高,做儿女的应以孝道为本,摒弃前嫌,尊重和理解老人。起初,因积怨已久、矛盾太深,两被告一直态度强硬不予接受,甚至表示不认父母。法官们并未放弃,多次请来当地司法所、村委干部以及本村和被告关系密切的朋友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法官们也一遍遍不厌其烦地登门说服教育、斡旋调解,最后,两被告被法官们的坚持和真诚所打动,强硬态度发生转变。法官们抓住时机,周末加班加点对其余几个被告进行了分别开导劝说,并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委对本案巡回审判,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以期能通过这一在农村中有代表性的赡养纠纷案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当天,原、被告所在村委干部、广武镇司法所干部及本村村民一百余人旁听庭审。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法庭当庭对本案进行了再次调解,主审法官让原、被告双方畅谈了各自的想法和意见,并向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群众宣讲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违法后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七被告当庭幡然悔悟,积极反省不赡养老人的错误。法庭在此基础上,当庭主持原、被告双方就具体赡养事宜、赡养费及医药费分担等问题进行了协商。最终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在村干部及旁听群众的见证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二原告随被告二儿子共同生活,日常费用由该子负担;被告大儿子、大女儿、三女儿、四女儿、每人每月支付二原告赡养费400元;被告二女儿、五女儿、每人每月支付二原告赡养费500元。赡养费自今年10月1日开始支付,二原告今后生病就医,医疗费用,凭医疗机构票据由七被告共同承担。

    庭审结束,七被告纷纷表示以后将善待父母,好好履行赡养义务。二原告也对庭审结果和子女们的态度非常满意,主动要求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在场旁听群众也深受教育,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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