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履行判决,就想出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找申请执行人调解的“高招”,机关算尽的张某被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罚。3月15日,在管城法院,戴着手铐的张某仍称他不欠民工的钱。
2001年底,张某等二人合伙在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柴郭村开办了一个砖厂。2002年初,从湖北到郑州市打工的陈某等9个民工在该砖厂内打工,双方约定每块砖加工费0.0205元。从2002年7月到9月,陈某等人为张某制作200多万块砖,应付加工费4万多元。2003年底,陈某等人起诉到管城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应支付陈某等9人劳务报酬4万多元。
判决下发后,张某没有提起上诉,也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2004年2月,陈某等人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对涉及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特事特办的规定,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的贾海宏庭副庭长亲自负责。2月23日上午,他把张某传唤到法院,后张某称上厕所走了。
中午,张某召集几个朋友开车到陈某等人的委托代理人尚某打工的砖厂,自称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要尚某坐车去协商执行的事,被尚某识破。3月13日,法院终于找到张某,因张某称无钱支付民工劳动报酬,法院将其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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