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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司法宣传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2-09-21 11:20:15


    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我院被评为2012年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我院司法宣传工作之所以能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主要得益于领导重视,得益于良好的宣传效果,得益于科学的考评机制,得益于与媒体构建了良好的关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历年来高度重视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实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一把手工程”,提到了党组义事日程上来抓,同审判、执行工作一样部署,一样检查落实,一样考核、表彰、奖励,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宣传效果良好。我院精心策划,重点宣传了一大批法院工作的典型做法、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先后推出了朱梅、安士勇、刘文涛、郑文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考评机制科学。我院修改完善了《司法宣传工作细则》,实行每季考评一通报,每半年一评析,表彰司法宣传先进,鼓励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干警参加司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将司法宣传任务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通过激励机制,形成全体动笔、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是构建良好的媒体关系。 我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与新闻单位多沟通、多协调,设立了媒体接待室,为媒体记者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定期邀请媒体到监督指导,为审判执行和司法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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