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实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
作者:郑州高新区法院 郭文政 孙 瑾 发布时间:2004-03-16 09:32:42
刚建院不久的郑州高新区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实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一小时内办完立案手续并转到业务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告知全部缺项,坚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该措施使立案周期由法定的七天缩短为一个小时,提高了立案效率,赢得了群众满意。
图为立案庭法官正为告状的群众办理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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