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去年以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76件,同期相比194件上升145%。突出表现以下六种类型:
(一)房地产类383件,占维权案件总数的80%,同比上升271%,引起诉讼的原因有6种情况。(1)一些开发商违法开发、建设、销售商品房,使消费者无法取得合法房屋产权;(2)开发商误导性宣传,不兑现承诺,往往向买房人承诺能办产权证,实际不能办理正式、合法的产权证书;(3)开发商合同违约,到期不能交付房屋,但又拒不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或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被改作它用。(4)商品房面积“缩水”、“涨水”,开发商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与销售前提供的样品房差距很大,与广告宣传的房屋面积不符;(5)物业管理不规范,物业方不负责任;(6)房屋装修。
(二)医疗事故类45件,占9.5% ,同比上升12.5%,诉讼原因为,美容、隆胸手术失败、医疗行为过失导致患者死亡、医疗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病理切片标本丢失等。
(三)电信服务类16件,占3.3% ,诉讼原因为,对电信收费项目不透明(不打市话清单、来电显示费、声讯费等),声讯服务欠佳,规避法定义务、售后服务不到位。
(四)旅游纠纷10件,占2.1%,同比上升233%,诉讼原因为,服务承诺不兑现,服务质量差,人身受到伤害。
(五)产品质量纠纷16件,占3.3%,同比下降62.7%,主要涉及家电、汽车、商品、农资消费等。
(六)其它6件,主要是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权,占1.2%,如啤酒瓶爆裂伤人、因住宿、就餐导致停放车辆丢失,洗浴摔伤、丢失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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