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郑州中院召开贯彻落实人大决议执法监督工作情况通报会,郑州市检察院就司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金丽,郑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志广等领导出席会议。中院各业务庭庭长、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负责人以及基层法院主管审管办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副院长王志民主持。
会上,苏志广副检察长详细通报了郑州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人大决议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在通报中,他充分肯定了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王志民副院长表示:一要高度重视市检察院情况通报,对于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全市法院要逐项排查梳理,属于管理层面的问题,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属于个案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启动相应程序,争取案件尽快得到解决。二要加强审判管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通过内部公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尽可能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重点监控和通报力度着力解决超审限问题;编印裁判文书制作模版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加大对案件程序的监管力度,严格把握公告送达适用标准。三要注重法检协作,密切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