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是每年新生开学报到的季节,每到这个季节,都会有不少的新同学开始了新的美好的生活。
新的开始总是会带着新的憧憬和期许,但也会有人因疏忽大意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更有甚者,也会有人因一时贪念而害人害己,让人扼腕叹息。
8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希望能给广大的新同学一个警示,不仅要让大学生活丰富多彩,更要安全放心。
一时冲动 偷走同学电脑
2012年5月3日上午9点左右,在学校外面上了一个通宵网的石小磊回到宿舍,一直睡到中午1点才醒。不想起床的他,随手拿起手机上网聊天。
当在网吧上网的刘同学通过QQ问自己现在在哪时,石小磊谎称自己还在二七周边逛呢,会尽早回学校,因为两人约好石小磊今天回学校后就还刘同学的钱。
想着还要还同学的钱,石小磊再也躺不下去了,只好起床洗漱,然后,去隔壁寝室找同学玩。
当他走到刘同学他们宿舍门口时,看见门没有关,便推门进去,石小磊说,当时寝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当看到他们宿舍桌子上有三台笔记本电脑时,自己不知道怎么了,拔掉电源就把电脑全抱到自己宿舍去了。
把电脑藏到柜子里锁好后,石小磊这才忐忑的换好衣服去了自习室。
担心受罚 求班长“帮忙”
下午3点左右,回到宿舍的刘同学发现电脑不见了,就马上报了警。
一番取证、询问,警察先带着三个受害人回到警局。
得知警察已先行离开,石小磊才敢回到寝室。当班长在楼道里碰见他时,感觉石小磊脸色不对,看着很紧张。就问他是不是他偷的,石小磊这才承认是自己所为。
当班长问石小磊为什么要拿同学电脑时。
石小磊沉默了一会说自己最近很缺钱,打工也还没发工资。因为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跟家里闹翻了,家里不管他,他早没钱了。
又沉默许久,石小磊哭了起来,哀求班长说自己还小,做了傻事,求班长帮帮忙,不要告诉其他同学电脑是他拿的。见石小磊一直在那儿哭,班长就心软答应了他。
石小磊说,等没人的时候,自己会把电脑交到宿管老师那,请宿管老师还给刘同学他们,就说电脑找到了。然后求班长给刘同学说让他们去公安局销案。
然而,在警察的询问和甄别下,还是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悔不当初 法庭上泣不成声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2年5月3日13时30分左右,石小磊在某学院某宿舍楼一宿舍内,乘无人之机,将刘同学等三人的笔记本电脑盗走。
经鉴定,三台被盗的笔记本电脑共计价值人民币6490元。被盗的三台笔记本电脑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石小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辩护人称,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法院也予以采纳。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石小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判处石小磊犯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同时,由于石小磊在大一下半学期的学习过程中,没有端正学习态度,多次无故矿课。学校给了他严重警告的处分后,他也没有积极悔改,旷课累计达到57个学时,根据该校规定,已给予了其退学处理。
想想自己因为贪玩,沉迷于网吧而不知悔悟,不仅荒废了学业,使得父母操碎了心,还因自己无钱上网,一时贪心偷同学电脑而使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石小磊在法庭上痛哭流涕,一直喃喃的说,如果可以重来的话自己绝不会这样过……。(本文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