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巩义法院少年审判坚持采取四项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超审限现象发生,提高案件审判效率,缩短案件审限。截止目前,除1件因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延期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案件审理周期平均为32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审限意识。要求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要牢固树立审限意识,在办案时注重换位思考,要理解当事人解决问题的迫切心情,主动加快办案节奏。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时,同时通知原告到庭,进行庭前调解,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情绪,决定是继续调解还是开庭。
三是调判结合快审快结。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要根据当事人起诉答辩情况,在向当事人直接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释明证据提交规则,使案件能够顺利开庭,及时作出判决。
四是加强审限跟踪监督。庭长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进行全方位跟踪和督促,由庭室内勤负责监督、提醒和催办,并在案件审限结案前15天提出超期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