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法院通过严格规范案件审判“四道关”,从司法礼仪、司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审限等四个方面着手,切实提高案件的办案质量。
一是规范司法礼仪,把好司法形象关。荥阳法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遇法定回避情形,审判人员主动提出回避。同时,严禁法官在办公室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要求每位法官严格遵守司法礼仪,指导法官规范着装礼仪、庭审礼仪、接待礼仪,坚持文明司法,严守中立裁判,以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升文明司法形象。
二是规范司法程序,把好诉讼效率关。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重办案效率的提高,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司法不公情况的发生。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和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审的适用范围,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和建立速裁机制,做到快审快结。
三是规范裁判文书,把好签发制作关。在合议庭负责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法律文书层级签发权限制,重视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审核把关,加强审判权的合理监督。为防止和纠正案件审判过程和法律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错误,荥阳法院充分运用优秀法律裁判文书进行范文指导,严格按照裁判文书制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认真审核裁判文书的起草、打印、校对、盖章等各项操作流程,促进裁判文书格式规范。
四是规范案件审限,把好审限督办关。采取源头把关、全程跟踪的措施,实行案件审限预警、院庭长催办等制度,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强化对案件审理期限的流程管理,实行审限跟踪监督,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由分管院长审批。对审结生效的案件及时移送执行,加快了案件审判进程,促进了案件的快审快结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