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去商场购物,却被意外倒塌的货架碰伤左眼。遭遇这一变故的郑州市民张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位于人民路上的郑州某百货有限公司依法告上了法庭。日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春节前后,张女士在某购物时,不料被突然倒塌的货架碰伤了左眼,经过医院诊断:张女士为左眼球破裂伤。经过左眼外伤清创缝合术治疗后,目前瞳孔变形,玻璃体混浊,视力已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状态。张女士认为:自己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在该商场购物期间由于丹尼斯未尽到管理责任,使自己的左眼被倒塌的货架砸伤,给自己的终生造成了不可愈合的创伤,生活和工作都无法恢复正常。在多次与该商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决定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残疾慰抚金等相关费用共计73905.70元,并由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后经过金水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因张女士住院期间,该商场已支付医疗费9670元,一次性再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共计36965元。以后不再追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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