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报纸上刊登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全院干警对两条例的学习的工作。两个条例颁布后不久,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组织干警学习两个“条例”的事情,全院干警先后利用系统学习时间和业余学习时间,对两个“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2004年3月10日,法院党组又举行了一次专门的验收考试,对大家学习“两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这次考试,由院党组组织专人负责出题。出题人员针对两条例的具体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精心编写了一套总量为一百道的考试题。试题既注重考查大家对具体规定的理解掌握,又注重结合大家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深入思考,认真答题。
通过考试,全院干警进一步巩固了所学知识,提高了认识。全院120多名工作人员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大家一致认为,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志们表示,一定要以这次考试为楔机,不能一曝十寒,而是要时刻加强学习,提高遵守“两条例”的自觉性。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除严格依法办案外,还要严格按照“两条例”的要求,自觉地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政策不动摇,无愧于“全国模范法院”这一荣誉称号,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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