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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以便民诉讼为出发点积极推动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2-08-15 15:16:17


今年以来,巩义法院把“方便群众诉讼,便于群众监督”作为司法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及时主动地向来院诉讼群众提供法院工作信息和诉讼法律常识,营造出便捷、高效、文明、温馨的诉讼环境。

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加强诉讼引导。在审判区入口、审判区与办公区结合处、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各中心法庭办公楼一楼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印制诉讼服务手册,由工作人员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指引当事人到达指定的庭审场所或接待场所,每日接待群众咨询30多人次,做到服务全覆盖、便民无空缺。

二是公开诉讼常识,提供便捷服务。结合上级法院加强“两庭”建设和“两个窗口”建设的指示,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和审判庭、人民法庭建设成服务群众诉讼的主阵地。在当事人活动的立案区、审判区、休息区,安装了诉讼流程、收费标准、诉讼文书样式、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内容的版面60多块,方便群众了解诉讼有关注意事项。

三是公布法院信息,畅通民意渠道。在审判区设置法院部门分布图,在人民法庭设置人员信息公示栏,在无障碍通道处设置明显标志,每周一在审判区的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审判管理通报,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监督电话,在当事人休息区公示人员奖惩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每名法官办公室和人民法庭当事人休息区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公示人员在岗情况和未在岗事由。率先在人民法庭安装了便民小黑板,告知当事人法官去向,便于群众留言与沟通。

四是设置宣传专栏,展示工作成果。为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等便民措施,在审判区设置、更新宣传栏6块,以图文的形式展示各级法院司法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宣传司法公开的意义,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形式要求,鼓励更多的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司法公开。

五是开展丰富活动,推进司法公开。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要求,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4场次,每名法官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活动不低于1场次;建立法官与代表“一对一”联络制度,全院干警每年集中走访代表、委员,并书面报告工作2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每年5次,最大限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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