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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里的坚持

  发布时间:2012-08-14 10:16:32


    和陈春阳老师同一层楼办公,每天中午吃完饭,总会看到他和一些当事人从办公室出来。

    我曾问过他“都下班很久了,怎么您的当事人才离开?”而他说,“调解了一上午了还没结果,不能因为到下班时间了就把他们撵走,这样下午他们还得再来一趟,太不容易了。”

    后来打开话匣子,才知道陈老师对法官工作的坚持是怎么样的。

    他说:“当事人大老远的来到法院,就是让我们解决问题的。虽然他们一开始会有些抵触心理,脾气也不是很好,但我们不能因此对他们就不理睬。”

    陈老师是从2006年4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8年8月被任命为审判员。自2006年4月至2012年4月份,共收案件1100件,年结案率96%,调撤率78%,至今无一起涉诉、涉访案件发生。

    我问他为何如此钟情于调解工作,调解有什么好的方法。

    他说,贵在坚持。

    他还说电话真是个好工具,它助他调解了很多难办的案件。

    几年前,上海某电梯公司为郑州某公司住宅楼项目做电梯安装工作,后工程结束后郑州这家公司履行部门给付安装款后便不在继续履行。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上海某电梯公司将郑州某公司诉至法院。

    陈老师说,原告公司在上海,请的律师还是辽宁的,来回郑州一趟费时费力,非常不容易。于是电话就成了他们之间沟通的最好方式。

    在陈老师看来,这个案件案情很简单,若是直接判决的话,非常容易。但是判决始终会使一方不够满意,若是上诉的话,又会浪费时间,耗费原被告双方的精力。尤其是原告是外地,来回车费、住宿费等也是一项不小的开支。

    因此,陈老师一方面与被告方进行联系,希望他们尽快将剩余款项予以偿还,另一方面又一次次地打电话与原告方沟通,做工作,希望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

    在陈老师数不清的电话联系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据陈老师说,有时候,原告来起诉,只知道被告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作为法官,除了打电话没有其他办法。

    大约半年前,陈老师接到一个劳务纠纷的案件,一名务工人员来法院起诉,说跟着包工头干了活,没给工钱,只写了一个欠款5000元的欠条。而关于这个包工头的信息,他只知道他的名字和电话。

    于是陈老师便开始打起电话了。

    “这个被告一开始抵触心理十分大,电话要不不通,要不通了又直接挂掉。但我仍坚持,每天一有空便开始拨他的电话。”陈老师说,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被告可能是被他的执着打动了,抵触心理也没有了,只是现在人在外地,等一回郑州,便会来法院解决此案。

    陈老师说,很多当事人不在郑州,离得很远,或者有事不能前来应诉,我们不能将卷宗就扔到一边不管了。只要有电话在,就可以进行调解。

    此时,电话铃声响起,陈老师又开始打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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