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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嘴砸伤难找工作 女大学生将母校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4-03-11 14:49:05


    曾在河南省计划统计学校旅游系学习的小崔,找工作时备受打击,她认为自己是因外貌而落选的,而这一切都缘自于她上学期间在校内的那次破相遭遇,小崔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一纸诉状母校推上了被告席。3月1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河南省计划统计学校赔偿小崔残疾者补助费8000元、残疾慰抚金5000元等其他相关费用共计14499.50元。

    2002年3月14日晚上,小崔在回宿舍的路上时,突然从楼上掉下来一块玻璃,砸到了她的左上唇,顿时鲜血直流,老师立即将她送往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左上唇外伤”,且为贯通伤,缝了大约20针。此后,小崔的嘴唇发生了变化,左上唇瘢痕增生变厚,左下唇下垂。为给小崔治疗,学校花了七八千元。

    2003年7月,小崔毕业了,她和同学一起走上社会积极应聘,但由于小崔学的是服务专业,对外貌要求较高,数次应聘都因外貌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而被刷下了,受伤的外貌让她屡屡受挫。小崔认为,是那次事故改变了自己,学校管理方面存在过错,给自己造成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不仅要支付医疗费和继续治疗费,更应当赔偿她精神损失费。

    金水法院经审理认为:由学校所有和管理的校舍掉下来的玻璃将小崔砸伤,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小崔造成的损失应由学校予以赔偿。但是小崔起诉要求学校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因其当时系在校学生,且她没有证据证明住院需要护理,要求赔偿住宿费证据不足,故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继续治疗费因尚未发生,本案不作处理,小崔可在该费用发生后另案起诉。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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