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社会稳定管理体制如何向乡村、向基层延伸?如何让法律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法院建立的民调指导员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以来,该院 指导民调组织排查调处纠纷隐患198起,成功率达95%,防止群众上访22起,防止矛盾激化民转刑5起,为维护基层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该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
中原区法院党组认为:没有基层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长治久安,他们通过调研针对当前基层民调组织调处纠纷成功率低,调解机构缺乏规范,许多群众乐意接受不伤感情、消除隔阂的民间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情况,本着依法指导与维护稳定相结合,业务培训与个案指导相结合,调解中指导与达成调解协议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该制度规定由本院资深法官担任民调指导员,每个人固定相应的辖区,与该区的民调组织直接联系,通过对民调组织的民间纠纷进行诉讼前普遍指导,诉讼中跟踪指导,诉讼后个案指导等方式,实现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互动,帮助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调解水平,通过与民调组织“联姻”做到民调指导到家,工作配合到位,减少法院诉讼压力,把矛盾消灭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让民调指导员制度切实发挥作用,中原区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组织机构、民调指导员的工作范围、工作运行机制、民调协议的效力审查、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等做了详细规定,全力使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在该法院永开不败。
如今,走进中原区的民调组织,办公室墙上挂着“指导员”的“提醒”,民调员随身揣着“指导员”的联络本,心里装着“指导员”的支持。民调工作遇到难事时,听到的回答是:“没事,我们有个指导员,可以随时请教他们!”去年9月,中原区法院辖区内的庙王村发生了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引起了村民的不满,调解员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与该院民调员取得了联系,民调员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与民调员一道使问题妥善解决;去年9月,该辖区一大型企业对社区进行改造,已习惯原有生活环境的部分户主拒不搬迁,并准备上访,致使企业改造工程停业,该辖区民调指导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说服教育,最后使所有住户愉快得以搬迁。
民调指导员制度为维护基层稳定筑牢了一道防线,为化解基层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的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业发展。该辖区送变电社区多年未发生一起治安刑事案件,被评为全国模范社区,须水镇常庄村人口3500余人,占地450万亩,多年来社会稳定,成为远近有名的“小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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