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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全省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水平

——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07-20 16:18:23



7月19日下午,郑州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会议在中院召开。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出席会议。中院宣教处处长郭晓堃、副处长刘娜,全市基层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宣传部门负责人、宣传员等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政治部副主任闫振华主持。

中院宣教处副处长刘娜首先传达了全省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各基层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就本单位上半年开展司法宣传工作的经验体会、下半年工作打算以及对中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分别做了发言。宣教处处长郭晓堃就全市法院上半年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讲评,并就下一步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

高延安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全省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毛超峰书记和朱夏炎副部长的讲话内容,并认真地进行思考和研究。关于今后的司法宣传工作,高延安主任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要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当前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压力大,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宣传部门的同志要变被动为主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重视新兴媒体。近年来,博客、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力量发展迅速,公众的阅读习惯和信息传播模式正在发生着巨大改变,法院宣传部门的同志要耐心倾听网民呼声,积极回应网民需求。三是要重视宣传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加快专兼职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宣传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宣传队伍的宣传意识和能力素质。四是要重视宣传制度建设。要抓好日常宣传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等制度建设,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上下、横向联动,切实增强司法宣传效果。五是要加强正面宣传。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选树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六是要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加快法院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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