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心仪的女生打电话,就因为电话的另一端有人将其挂断,怒气上来的李某便纠集好友来到其住处,对挂断电话的高某一行人追逐殴打,拳打脚踢。7月13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邢某、陈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9岁的李某,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于200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刑满释放后,李某在一家超市任保安一职,工作上兢兢业业,下了班偶尔和朋友一起喝酒聊天,行为还算本分。
2011年10月份,李某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对一旁的刘媛媛一见钟情,托朋友打听了刘媛媛的电话,之后李某便向刘媛媛展开了追求,每晚固定会打电话给女方。12月5号晚,李某下班后与朋友一起吃饭,约8时许,李某给刘媛媛打电话,但电话的一边总有个男的声音在催促刘媛媛让挂电话,问刘媛媛那个人是谁,刘媛媛也只是吱吱唔唔,最后对方干脆挂断了电话。
电话“嘟”的一声,顿时惹怒了李某,一方面自己在面子上过不去,另一方面又担心刘媛媛的安危,于是李某叫上好友邢某、陈某两人去看情况。来到刘媛媛的住处楼下,李某看到刘媛媛身边站着一行人在聊天。李某上前询问刚才是谁挂断了自己的电话,一旁的高某站出来说是自己。李某二话没说上前跺向高某,之后又带领邢某等人对一旁的连某、刘某拳打脚踢,几人追逐殴打期间,李某等人手持菜刀、铁锨等工具,将连某等人打伤。经法医鉴定,连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高某、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另查明:被告人刘某赔偿被害人连某、高某、刘某共计42000元;被告人陈某、邢某通过亲属分别赔偿三被害人12000、2000元,并得到对方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邢某、陈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四人的犯罪情节、事实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