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登封市法院召开上半年工作推进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会议

  发布时间:2012-07-12 15:03:10



    7月11日下午,登封市法院召开上半年工作推进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会议,传达落实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分析研究上半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下半年工作,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洪林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国斌宣读了《登封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学敏对上半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审判质效评估情况,以及审判运行态势进行了分析,找出了差距,并周密部署了下半年绩效考核工作。

    就如何做好下半年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坚持质效并重,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严把立案关,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对临近、或已超审限案件的催办、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和审限意识。二是坚持查纠同步,进一步落实接受执法监督工作。要按照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协调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将接受执法监督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虚心接受舆论监督。三是坚持化解和稳控相结合,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要加强办案全程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止信访案件,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结合司法活动的规律,针对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的特点,规定廉政风险防范的具体事项。同时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制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五是以“网格化”活动为载体,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注重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服务辖区发展大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