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被“油耗子” 给盯上了。7月9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柴油案件。
2012年3月初,林晓涛和林强先后接到了老乡周某的电话,让他们来郑州干活,干一天有200块钱的工资,来了才知道,干活就是偷大货车油箱里的柴油。
3月6日凌晨,林晓涛伙同周某(另案处理)、魏某(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行驶至郑州市金梭路与梧桐街口附近,由魏某负责开车,周某负责撬油箱盖、插油管,林晓涛负责递送油管、开关抽油马达、望风,用事先准备好的马达将张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货车油箱内柴油(价值1000元)抽出,装入车上的塑料袋内后盗走。随后,3人又驾车行至中州大道与三全路附近,以同样的方式将朱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货车油箱内的柴油(价值人民币1200元)盗走。
3月9日,林强伙同林晓涛、周某以同样的手段将李某货车油箱内的柴油(价值人民币2000元)盗走。
对此,二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晓涛、林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林强2011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法院依法撤销其缓刑。
故法院作出判决:林晓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与原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6万2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要增强防范意识,尽量把车停到有人看管相对安全的区域,一旦发现形迹可疑之人要立即报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