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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校学生犯罪问题辨析

  发布时间:2012-07-09 16:17:47


   近年来,少年刑事犯罪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校生犯罪形势非常严峻,侵财和伤害案件逐年增多,近两年甚至出现了强奸案件。其犯罪原因无不具有社会性、综合性,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校生身心发育不成熟,没有独立思维能力,极易受不良的社会心理影响,一遇挫折或诱惑,便很容易成为犯罪者,这是产生在校生犯罪的心理诱因。二是家庭监护能力削弱,后方没有安全屏障。残缺家庭、问题家庭的出现使家庭监管减弱,其子女易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而形成不良个性和人格,成为促成犯罪的条件。三是校园法制观念谈化,大多学校把决定着学校地位和荣誉的升学率放在首位,不重视对孩子的德育教育,甚至有的学校根本不开展法制课程,以致于学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对自己实施犯罪行为的性质缺乏正确的认识。四是社会环境良莠不齐,成为恶习产生土壤。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影视以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在校生的灵魂有极大的腐蚀作用。有的游戏室、网吧开设在校园附近,甚至采取种种措施吸引青少年,如开放黄色网站、播放黄色录相、允许学生赊账,替学生隐瞒家长,躲避学校盘查等等。

分析上述原因可知,在校生犯罪案件的发生,犯罪嫌疑人大都是迷恋于电脑游戏、上网等娱乐性活动,当钱不凑手,或欠钱被催逼还时,就采取种种手段搞钱,甚至几人聚到一起动手抢劫。很多青少年犯罪都发生在网吧、游戏厅里。

众所周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在校生更是振兴中华的希望。净化、美化社会环境,使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应尽早成为我们的共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优化社会环境,铸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确保青少年合法权益,搞好青少年维权活动,限制社会上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为。同时大力倡导精神文明,以各种竞赛、公益活动等多种有益方式激发广大青少年的进取精神。其次是政府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消除不良影响,使在校生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要营造和谐家庭,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二道防线。在校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承担起作为重要社会角色的责任,维护家庭结构的健全、稳定、和谐,为子女的生活、学习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正确引导、教育末成年子女认识、预防和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不良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纠正,加强引导教育,以免走上犯罪道路。

三、要加强法制教育,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三道防线。首先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配备法制教员,把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作为教学重要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抓好教育导向,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思想上抵制不良习气的侵蚀;其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提高老师的法律水平,增强其把握学生动态、规范学生行为的能力。抓好问题学生的教育,促进其转化,引导其健康成长,以免其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配合教育部门,以到学校讲法制辅导课等形式,以案释法,使学生受到教育,自觉遵纪守法。

四、动员全民参与,建立帮教一体的综合防线。要加强社会、政府、学校、家庭四者之间的联系与配合,正确处理各环节之间的矛盾,保证其发挥整体效能,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政法部门要利用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到学校进行“以案说法”,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在校生在实案中学法懂法,起到引导和教育作用;政府部门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教、管”并举,搞好学校及学校周边地区的综治工作;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在校生在侦查、起诉、审判、改造等环节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着眼于教育和挽救,以达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同时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和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在校生采取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以切实达到减少在校生犯罪的目的。

    目前,河南省法院在全省法院推广“一校一法官”制度,把法院的优秀人力资源与辖区中小学校的普法教育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生动灵活的普法教育,树立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大大降低青少年的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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