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长期观察,以及个人的切身体会,笔者发现,法院行政人员不安心从事服务保障性工作之风渐长,究其原因,不排除行政人员在思想观念上存在认识误区。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要根治顽疾,需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症下药。
工作繁杂,枯燥无味。这是法院行政人员现实的工作状态,如办公室负责的工作琐碎到盖一次章,接一次电话,通知一次会议等,长久做这样的工作,就会产生厌烦情绪;一些人还存在着这样的错误观念,服务审判工作低人一等。审判案件是法院的主业,同样是法官,只能做些服务他人的小事,面子上过不去;认为大材小用,心理失衡,有的法官综合素质高,审判业务能力强,放在非审判业务岗位,容易认为自己被大材小用,浪费人才;缺乏成就感,工作无激情。办案人员一年下来有一摞案卷诠释其工作业绩,而行政人员所做工作大多看不见摸不着,平常做了不少事,但要记录下来又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难以引起他人注意,因此在评先评优时很不理想,工作起来裹足不前,干劲不足。
笔者认为,行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后勤保障,是不可或缺的。法院行政人员要保持“三种心态”,才能把工作做好:
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事物永远是阴阳同存,积极的心态看到的永远是事物好的一面,而消极的心态只看到不好的一面。积极的心态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心态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不是没有阳光,是因为你总是低着头;不是没有绿洲,是因为你心中只有沙漠。只有保持积极的工作心态,才能对你的工作充满热情,才能有创造性地完成你的工作任务。
要始终保持一种付出的心态。这是一种因果关系。舍就是付出,舍的同时也就是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做任何事情不要认为是为别人做,都是和自己有关。有句话: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是天意,不愿意付出的人,总想省钱、省事、省力,最后连成功也省了,落得个一无所有。有付出才有回报,我们既然坐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认真地工作,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就是这个意思。
要始终保持一种感恩的心态。感恩是忠诚之母,感恩胜于能力,它能激发我们挑战困难的勇气,为我们获取前进的动力。只要我们时常怀有感恩的心态,我们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精彩。怎样才能让我们快乐地工作呢?那就是用感恩的心对待工作,对事业忠心耿耿,对工作积极负责,用奔放的热情、洋溢的激情、满腔的赤诚去对待事业、对待工作;怀有感恩的心去工作,不管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如何,都应该恪守职责,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如何尽善尽美地干好自身工作上,并从中获得经验和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