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院对各业务庭首期派驻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占青、立案一庭庭长周建祥对中心首期工作人员进行制度培训和现场指导。
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是我院让当事人感受法院文化建设成果、诉讼便民的重大举措,其承担着诉讼引导、案件受理、材料收转等多项诉讼服务职能。段占青同志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首期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1、思想上要充分认识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诉讼服务中心是我院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担负着重要的诉讼服务职能,中心的良好运行将有效的解决当事人到法院办事的各种不便和困难,并将减轻信访大厅的工作压力。2、态度上做好热情、耐心面对当事人的心理准备。诉讼服务中心直面当事人,难免发生当事人因心急、不满等原因而引起的态度不好、情绪不稳,中心人员要充分理解当事人,以热心的态度和耐心的解释化解矛盾。3、业务上抓好学习和锻炼。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实体和程序的全面法律知识,需要掌握和当事人沟通的方法技巧,要不断加强知识学习储备,从工作实际中总结方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