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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房闹,要理性对待对市场风险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2:36


    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会悄悄偷走你的既得利益,眼下最现实的应验莫过于购置房产。在我国房地产一线城市,与去年下半年相比,降价金额都达到2000-4000元/平方米。老业主李女士说:“按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来算,短短半年时间,损失就高达三四十万元。”! N2 g- A  z& p+ D  Z

    面对市场“温柔的一刀”,看着用半生或一辈子收入换来的资产一天天大幅缩水,业主的心理底线开始失衡。5月3日至5日,杭州接连发生3起房闹事件。导火线都是房价下跌给老业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据媒体统计,年初至今,此类事件在杭州已经发生近20起。

    在此之前之后,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不少的类似现象,“羊群效应”积聚,感到自己吃了大亏的老业主“不约而同”地走到维权前台,集体向开发商开战:索取补偿!群情激奋的老业主们围堵开发商,静坐、跳楼、拉横幅、送花圈,甚至实施打砸抢严重违法行为……

    于是由老业主维权引发的“房闹”事件频频发生,无奈之下,有的开发商甚至打起了游击,躲到其他区的宾馆里偷偷卖房。

    笔者认为, “房闹”现象的产生,是业主在无奈的挣扎中缺乏理性的表现,也是危害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购置住宅用房,虽然不是买卖性质的直接投资,但作为个人家庭的资产使用和保值手段,也属于广义的投资,投资必有风险。由于房价下跌,引起了已购房业主不满,而集体与地产开发商闹事,这只是表面的原因。“房闹”出现的更深层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业主风险控制经验不足,风险意识淡薄。过去一些年,房地产市场繁荣,房价只涨不跌,房地产市场参与各方形成思维惯性,购房者对房价下跌没有思想准备。特别是对波段性的房产价格风险产生恐惧和恐慌,而没有相关的机构或组织进行疏导。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将市场风险无端转嫁,通过“房闹”是极端方式维权。房地产市场化之后,给了公众更多的选择,既然决定买房,买卖双方也签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就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对此行为,法律“一碗水”端平,既保护业主的利益,也保护开发商的利益。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房地产市场也要遵循这样的规则行事。一些房主聚集闹事,既不合法,也不文明。靠“房闹”来制造影响,挽回损失,只能表现出观念上的落后和行为上缺少应有的道德自制力。如果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房或者补差价的行为都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为,房价随市场波动是正常现象,房价降了就当“房闹”,这种行为从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房闹”不能维权,也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市场风云变幻,笔者建议家庭购房应谨慎投资,无论是高位“被套”的老业主,还是打算抄底购房的准业主,都要理性对待房产价格“潮涨潮落”的风险,维权要走法律渠道,不能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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