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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积极构建司法服务网格化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06-28 16:58:12


    按照市委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二七区法院于今年3月初,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构建网格化管理司法服务体系,有力促进基层和谐社会建设。

    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职能作用。强化两个人民法庭和六个巡回法庭的作用,一是为基层党工委、办事处提供法律服务,对其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办事处领导在行政决策时不发生违法问题,维护行政决策的权威和执行力。二是整合基层司法资源,领导和指导辖区各类社会矛盾化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切实促进社会矛盾诉前化解。三是办理辖区民事案件。所有案件不需再到法院进行立案,而是简化办案程序,一律实行零距离调解、零距离立案、零距离阳光审判、零距离开展执行。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设立法律讲堂、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法制黑板报等形式,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率。通过此措施,诉前调解各类纠纷482起,调解处理民事案件816起,达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社会矛盾化解目标。

    二、深入落实“一社区一法官”制度。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将全院审判法官分派下沉到全区各个乡镇、社区,确保一个社区一名法官,制作法院联系基层工作标牌,明确下沉人员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联系,并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当前下沉干部192人,到146个社区开展工作。同时,由下沉法官与基层党委、政府配合,积极开展争创“无讼社区”活动,以此带动基层群众增强法制意识,提高群众自治能力。明确“无讼社区”的标准是无新发生3人以上到市集访或越访;无稳控对象滋事和赴省进京上访和非访;无因辖区内部矛盾激化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恶性案件。具体措施是:1、建立乡镇办事处、下沉社区法官、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共同调解村组、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2、积极开展“阳光庭审”和巡回审判活动。定期选出典型案例在当事人家门口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组织附近群众旁听庭审,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3、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制定法律宣传教育计划,设置法律图书室、图书架和固定法制宣传专栏,由专人负责,定期丰富充实内容。对经年终考评符合“无讼社区”标准的,由法院和乡镇办共同为其颁发“无讼社区”奖牌。此措施,促进基层矛盾化解,民商事纠纷量下降20%。

    三、认真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一是在人员配备上实现优良化。从全院法官中选派72名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精、责任意识强的法官走进辖区内81个校园,其中优秀法官负责55所小学校,中层领导负责26所中学,从事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二是在开展形式上突出多样化。根据中、小学学生在思想、年龄上存在差异的客观情况,通过开办法律兴趣课、教师交流会、家长座谈会、开模拟法庭等形式,潜移默化的将法律知识送进校园。三是在宣传内容上追求具体化。在校园内设置法治宣传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并选取与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警示学生要学会规则、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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