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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密码未更改 银行卡内钱被盗

  发布时间:2012-06-27 15:30:01


    登封一煤矿工人银行卡内存款离奇被盗,原因竟是没有及时更改工资卡初始密码。6月18日,登封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2年1月22日,送表乡煤矿工人赵某收到手机短信提醒:其银行卡分多次被取出了两万元钱,这才发现宿舍柜子内的银行卡、身份证以及超市储值卡丢失,遂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通过调取银行取款记录及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栗某。随即对栗某实施传唤,经审讯,栗某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

    据栗某供述,1月20日中午,其在矿工宿舍楼休息时,发现宿舍内的一个柜子没有上锁,顿生歹念,随将柜子里的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身份证,以及三百元面额的一张超市储值卡盗走。随后,栗某心怀侥幸,拿着银行卡和身份证到登封市区的自动取款机前,用他们单位的初始密码试了试,结果发现密码并未更改。于是,栗某轻松地从卡内取出了两万元钱。

    法官在此提醒,银行卡、各种账号密码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使用默认密码或者非常简单的密码,以防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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