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保案件诉前调解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与行业协会联合探索的一种有效机制,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措施。郑州高新区法院联合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家保险公司,通过举办诉前巡回调解,成立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制定定期调解制度等各项措施,建立起交通事故涉保案件的诉前调解制度,达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受害方能及时、方便地得到赔偿;肇事方能尽早从诉讼中解脱出来;保险公司降低了成本;法院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题。
郑州 力推涉保案件诉前调
打官司至少需要半年才能解决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今,通过法院与保险协会合作搭建的“诉前调解”平台,不到一个小时就能顺利解决,对投保人来说,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节省了诉讼费用。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法院系统涉保案件诉前调解现场推进会在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举行,这种快速、高效、多赢的“涉保案件诉前调解”模式,作为先进经验,将推向全市13个区县法院。
四方联动 为车险理赔提速
针对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交通事故日益增多,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直居高不下的实际状况,郑州高新区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占总受理案件的比例已经达到14.61%。如果都走诉讼程序的话,每个涉保案件最快也要历时半年才能彻底解决。
今年1月份,郑州高新区法院开始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手,尝试涉保案件的诉前调解,双方联合成立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并制定了定期调解制度,集中解决问题。
调解案件采取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错时调解、巡回调解、网络调解等多种形式。调解的主要范围是:涉及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涉及保险公司的其他纠纷。为最大限度发挥调解作用,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将督促各公司积极参与调解,定期对保险公司诉前调解参与率、诉前调解成功率、案件调解成功率进行分析。
随着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的成立,各家保险公司的诉前调解积极性高涨起来。人保财险郑州分公司加强与高新区法院联系,建立了每周一次集中现场调解的工作机制。由法院、协会、保险公司与客户的“四方”联动,实现了“四方”共赢格局。对被保险人方便、经济、高效、专业;对保险公司降低了诉讼成本;对法院减轻办案压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优化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保险行业协会,维护了消费者权益,树立了行业形象,突出了协调、维权、宣传、服务的职能。统计显示,如今,高新区法院涉保案件的诉前调解额成功率已经从去年的23.26%上升至58.16%。
首次尝试 推动巡回调解
2月28日上午9时,郑州高新区法院的法官带着两名调解员,抱着10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卷宗,走进了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四楼接待室,巡回法庭的所在地。这时,法官和调解员心中忐忑不安,当事人能不能透彻理解保险法规的相关条款?当事人的情绪会不会激动?调解员的案头工作能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调解员的话能不能被当事人接受?这些,似乎都是未知数。
3个小时的调解在紧张的气氛中开始,在轻松的气氛中结束。参与本次巡回调解的10起案件,成功调解8起,调成金额达32万余元。“像的这些案件,如果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从立案到开庭执行,每个案件至少也需要半年时间才能完成。而处理过程中再有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那么需要的时间更长。”带队调解的郑州高新区法院副院长周国华说。
4月12日和5月4日,高新区法院还分别在中华联合河南分公司和国寿财险河南省分公司举行涉保案件诉前巡回集中调解,涉及保险纠纷26起,现场解决22起,收到了积极成效,当场调解成功的案件中,不少当事人当场就能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
诉前调解 将在全省推行
5月29日上午,在郑州市法院系统涉保案件诉前调解现场推进会上,人保财险郑州分公司介绍了开展诉调对接的经验和体会,参加会议的郑州各县区的法院代表现场观看了案件调解。郑州市经二路的一位女士,因为客车事故来到调解现场,在同是女性的调解员的解说下,弄明白了诉讼和调解的大不同,她毅然选择了调解。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认为,诉调对接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启动调解程序;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相对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大大节省了时间;调解员都是来自保险公司法律、客服、理赔等部门,能够保证纠纷客观公正合理地解决。
由法院、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与客户的“四方”联动的诉前调解模式,已经实现了“四方”共赢的格局。省保险行业协会也将选取具备条件的一两家地市协会作为试点,推进他们与当地法院的合作,进一步向全省推广涉保案件的诉前调解机制,为车险理赔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