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连续出现的南京彭宇案、郑州李凯强案、佛山小悦悦事件以及“老人跌倒了要不要扶”的广泛讨论,这些极端事件无不拷问着社会道德和诚信的底线,也是当下道德滑坡不争的事实。道德危机不应仅归责于社会转型过渡期人们价值冲突和迷失,公民思想教育和社会管理上跟进不及时,法律制度建设与执行不到位,也是其重要原因。小悦悦事件中有18个冷漠的路人,但也有“最美的拾荒阿婆”陈贤妹。“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以一己之力点亮道德灯塔,树起精神标杆,特别是她的爱正感动和激励着越来越多的人,这种爱开始在越来越多的人身上传递、发酵、生根、发芽……举全国之力的救助张丽莉,是对道德公民的最高褒奖,是对道德建设一种必要投入。一正一反的经验证明,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是最弱的,道德建设同样需要社会乃至国家的有力扶持、呵护和投入。即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大众的善举,让见义勇为、救急扶困、敬业奉献的“最美”故事不断涌现。让滑坡的道德“止跌”并提升,关键在于如何用科学的手段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激励更多的人向善,如何让更多的人自觉加入到“最美”的队列中来。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想让道德不再沉默,除了良心和道义的支持外,更要给“好人”以社会保障和法律支撑。令人欣喜的是,继深圳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之后,河南、广东、福建、浙江等许多省、市均制定出台了见义勇为保护性法规和政策。这些规定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其宗旨就是要通过在具体道德实践中,妥善处理好这些涉及社会伦理、社会诚信、社会利益的见义勇为问题,让好人流汗(血)不流泪。对于道德公民因实施救助行为负伤、致残,或者受益人、赔偿责任人无赔偿能力的,国家不仅要给予全力救助,还要积极帮助道德公民落实应有的物质待遇和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