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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机关宣传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2-06-13 16:30:53




    6月12日,中院机关宣传工作培训会在15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中院机关各部门宣传工作负责人和宣传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上,中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郭晓堃作了题为“用宣传点亮法院形象”的专题宣传培训。培训会由政治部副主任陈春树主持。

    培训主要从“为什么要开展司法宣传、如何做好司法宣传、如何加强与媒体沟通、舆情应对、加强民意沟通”等五个方面展开。通过培训让大家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司法宣传工作已经成为法院执法办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开展的各项司法举措,利民便民措施以及法院工作亮点、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等,这些工作都亟需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司法宣传,法院所做的一切努力才能为公众所了解、所知晓,才能赢得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这也是构建法院良好外部环境的迫切需要。

    郭晓堃处长引导大家既要埋头工作,又要注重宣传;既要懂宣传,又要配合宣传。要摒弃宣传工作仅仅是宣传部门的工作的观念,努力建立全市法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大宣传格局,争取让社会、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更加理解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工作。

    在互动交流时,大家从加强机关宣传员技能培训、增设庭审网络直播法庭等方面对中院的宣传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民一庭张林利发言时称,这次培训收获颇多。一是改变了对司法宣传的认识,现在看来,宣传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现实需要,这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有效的司法宣传能够为我们创造更宽松、更舒畅的外部工作环境。二是宣传要抓好“点”,从细小处着手,用平凡的人和事去打动老百姓,去展现真实的法官和法院工作。三是希望院里能够组织宣传信息写作方面的培训,从如何选题,如何谋篇布局,如何提炼文章标题等方面提升大家的宣传写作能力。

    这次宣传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机关同志们对宣传工作的片面认识,开阔了大家的宣传思路,激发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培养宣传意识,增强配合意识,尝试多动笔、多投稿,积极宣传我们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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