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幻想丢车 掂三把刀去劫车

  发布时间:2012-06-13 16:04:05


    因患有抑郁症,幻想自己曾经买过一辆车并且被盗,所以就去抢了一辆车来弥补自己丢车的损失。6月13日,马岩(化名)因犯抢劫罪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马岩在2009年与其妻子离婚,之后精神状况一直不好。他幻想曾经在北环附近一家上海大众4S店买过一辆帕沙特轿车,买了之后被盗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到有偷车贼和4S店合作的事,偷车贼将车偷到手之后,在4S店翻新之后再卖掉;还有人说他丢的车在4S店的仓库里找到了,不过要给4S店2万块钱才能将车开走。所以,马岩觉得他丢的车可能在4S店能找回来。

    2010年的时候,他就去这家4S店找过,在仓库看到一辆车和他之前丢失的那辆很像,但是他们公司的人说他们绝对不会将二手车买回来翻新之后再卖给其他客户。马岩当时心里很生气,因为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后来他就想着要到这家4S店里抢一辆车回来,弥补他被盗的损失。

    2011年10月21日下午2点左右,被告人马岩携带菜刀等三把刀到这家4S店里,以需取钱付车款为由,将该店一辆黑色1.8T帕沙特轿车开出,后其驾车行驶至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北环路交叉口的龙门大酒店门口时,以暴力相威胁,强迫该公司销售员李强(化名)下车,仅支付人民币19042.2元车款后强行将车开走。

    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214000。

    经鉴定,马岩患有抑郁症,案发当时的辨认能力低下,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是马岩犯罪时辨认能力低下,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本案中,马岩虽然患有抑郁症,但没完全丧失意志能力和认识能力,案发时他也知道这事是违法的,为作案顺利还准备了刀具,但是他对抢车的事有幻想性,抢车时幻想是自己买的车,给了1.9万想着没事,说明他受病情影响,案发当时的辨认能力低下,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因其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