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是法官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结果,是人民群众评价、监督法院工作的载体,是当事人信任法官的基础,新密法院为做好判决书说理工作,针对当前民事判决千案一面、缺乏论证、说理不足等问题,以当事人理解为原则,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走出一条新路子,即要求承办法官对所有民事案件的判决理由在判决书中释明、判后答疑。
判决书中释明是指法官要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的采信进行充分的说理,不仅要列举证据名称,还要对该证据能证明什么案件事实、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当事人对该证据的意见及为什么采纳该证据等进行分析,详细阐明法官的心证过程,不能回避不理。判后答疑是指在送达裁判文书时,当事人对判决有疑问的,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判决书的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部分,特别是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证据的采纳及法律条文的运用,要让当事人知道判决结果的产生不但证据充分而且于法有据。
通过判决书说理工作的开展,增强了民事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正当性,进一步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