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靠警力优化医患关系是权宜之计

  发布时间:2012-06-08 15:34:25


    据卫生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笔者认为在现实案例中,除了极个别“产业化”的专业医闹外,绝大多数患者家属是在通过正常渠道维权不了的情况下,被迫采取“医闹”的方式维权。造成医闹严重影响到医疗秩序的现象,主要的原因是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利益牵制缺乏透明机制,懈怠治疗、过度治疗司空见惯,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医闹是违法行为,需要治理或打击,但不是一味的驻警就能奏效,需要法治的道德的综合干预。如果动辄用警力解决问题,不从源头着手,势必在打击医闹的同时,也可能会损害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医疗纠纷中的患者失去最后维权途径,极可能转化为不断上访维权。如果社会长期积压对医院和医生的强烈不满情绪,可能会发展成危害性和破坏性更大的群体性事件。因此靠在医院建立警务工作室(站),只能是临时措施,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平安,对具体的单位提供固定的持续的长期的服务,应当慎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