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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学习贯彻能动司法新理念,服务法院工作大局

  发布时间:2012-06-06 15:23:56


    能动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新阶段的重要理念创新,不仅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反应,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为了响应最高法院的号召,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有效提高法院工作效率,更好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新密法院掀起“学习贯彻能动司法新理念,法院工作服务大局新要求”为主题的学习活动,法院领导首先倡导,带头学习,广大干警积极参与,认真重视。全院干警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面对司法实践中新时期、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广大干警踊跃讨论、积极发言,广开言路最后达成一致共识:

    第一、学习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必须明确统一思想认识,即“能动司法”不是随意司法,而是在严格依法司法的前提下,人民法院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主观能动性,以更好服务群众、服务大局。

    第二、学习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务必树立积极工作态度,即“能动司法”体现于工作态度之中,就是对待工作不拖拉、不消极、不畏难,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面对司法工作,从而更好化解社会纠纷、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第三、学习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注重具体司法工作实践,既“能动司法”新理念要从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出发,落实于人民法院的具体工作,体现在每一名干警的一举一动。真真正正把“能动司法”理念落实在执法办案的具体工作实践之中。

    第四、学习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群众路线,即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使“能动司法”更多为群众着想,更好为人民服务,走群众路线,向群众学习,虚心听取意见,不断创新“能动司法”形式,不断丰富“能动司法”内涵。

    通过这次学习,广大干警统一了思想认识、精神得到一次洗礼,深刻认识到“能动司法”不仅是工作方法和工作形式的创新,更是根本立场问题,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寻找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的努力成果,它关乎我们人民法院在新的社会矛盾复杂局面下,能否使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能否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能否使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需求得到满足,能否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新密法院这次以“学习贯彻能动司法新理念,法院工作服务大局新要求”主题的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院广大干警将把“能动司法”理念时刻牢记、努力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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