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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主任签合同 构成诈骗落入法网

  发布时间:2004-03-04 08:47:07


    天下骗子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想方设法去琢磨人们的心思。有的骗子善于利用人们爱占便宜的心理,设下种种圈套,屡屡得逞。但也有不爱占小便宜的人,对于这种人,骗子又想出了另一个杀手锏——那就是摆阔,比如冒充高干子弟、政府要员等。

    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农民冒充郑州市公用事业局主任的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朱广套伙同其同伙进行诈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具有朱广涛、周刚等多个别名的朱广套,1962年12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买桥村。别看他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可他进行诈骗却颇有一套方法。2002年10月份,朱广套化名周刚,伙同赵西敏(已判刑)租用郑州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公司的房间,摇身一变,成了郑州市绿化办的“主任”,假冒郑州市公用事业局绿化工程公司的名义,与河南省偃师市邙岭乡的两名受害人宋某某、底某某联系购销绿化用的苗木。经过多次精心准备,朱广套假装一本正经地与对方耐心磋商,装模作样地进行讨价还价,到2002年11月5日,朱广套的计谋终于得逞。这天,朱广套和赵西敏在郑州市桐柏路的某洗浴中心与宋某某、底某某签订了一份合同标的为近十三万元的苗木风购销合同,同时要求宋某某、底某某提供保证金10000元,另外还向底某某要走1000元,即合计骗走了11000元。朱广套与赵西敏得款后逃走,不久赵西敏被抓获。2003年7月14日,朱广套也被公安人员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广套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诈骗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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