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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实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

品头论足 举一反三

  发布时间:2004-03-03 10:54:24


    为严把案件质量关,有效杜绝违法审判案件发生,切实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刚建院不久的郑州高新区法院就把推行典型案件及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作为“一六”工作新机制的重要内容予以规定。

    前不久,郑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就丁德才抢劫上诉案给郑州高新区法院刑庭发来了改进建议书,上级法院虽然维持了一审判决,但同时也指出了一审判决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接到建议后,高新区法院刑庭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庭人员讨论研究,主管领导针对建议书中指出的判决书说理不充分,引用法律条文不全,文字适用不规范,次要犯罪事实认定不完全准确等问题,逐条进行了讲评。同时,他还举一反三,对建院以来所有已审结的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进行了回顾与探讨,逐一指出判决书中对事实认定、条文引述、 法理评析、语法逻辑、校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告诫大家对于共性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属于个别现象的,要坚决改正。

    目前,对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在郑州高新区法院已形成一项制度,由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和有影响的案件定期进行讲评,就案讲法、就案学法,使全体干警吸取个案的经验教训,以避免犯同样的错误,达到共同提高司法水平的目的。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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