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古话叫“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意思是说在面临困难或挫折时,兄弟两人只要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就会无往而不胜。然而本文中的兄弟俩,确并不是常见的“手足情深”,而是在严峻的生活考验面前,选择了“携手”实施盗窃,最终兄弟二人双双“二进宫”,弟弟被惠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哥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被分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36岁的巫大毛和32岁的弟弟巫二毛都是广东省台山市人,现都居住在郑州金水区庙李村。巫二毛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3月7日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但是出狱后,他非但没有悔改,反而花言巧语拉着大哥巫大毛同自己一同做这“无本买卖”,在郑州市大街小巷疯狂盗窃。2010年12月23日,两人因盗窃罪被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但是出狱后,二毛认为找个工作给人打工出力很辛苦,又没有偷东西来钱快,便叫上哥哥重操起了旧业。
2012年1月4日晚上,由于临近年关,兄弟俩庙里镇的住所内数了数手中的积蓄,远不够回家过年。于是二毛就提议:“我们出去偷电动车卖点钱花花”,大毛点头同意了。之后兄弟俩就出门了,还带着剪子、套筒、螺丝刀、扳手、锥子等工具。兄弟俩从丰庆路庙李坐上B20路公交车,到了花园路刘庄村下车以后两人溜达至邵庄村,弟弟二毛独自进村寻找“目标”,留下哥哥在村口等候。数分钟后,二毛得手了,他骑着偷来的一辆银灰色的踏板电动车到了刘庄村口找到哥哥巫大毛后,继续骑着该电动车带着哥哥沿花园路往北行驶。十多分钟后,两人来到了惠济区金洼村,二毛再次独自进村寻找目标。在村西头一楼栋口他发现了一辆黑色的踏板电动车,并顺利将其推出大门,并和大毛在村口会合。
随后两人骑着偷来的电动车一前一后往西走,不料就在二人行驶至惠济区江山路贾鲁河桥北头时,被几名巡防队员发现。二毛赶忙将其作案用的剪子扔到河边草丛中,并和哥哥骑着电动车加速向前逃窜。随后赶来的巡防队员将大毛控制,二毛则在第二天被民警抓获归案。
案发后,两人如实交待了盗窃两辆电动车的经过,并配合民警调查取证,被盗的两辆电动车被扣押并已发还被害人。后经鉴定,被盗的银色电动车价值2000元,被盗的黑色电动车价值1920元,共计3920元。
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巫大毛和巫二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又同时考虑到两人有前科,主观恶性较深,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且弟弟二毛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大毛系从犯,可减轻处罚,且两人认罪态度良好。故2012年5月3日,惠济区人民法院对出宣判,巫二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巫大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
听到判决后,巫二毛望着哥哥,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哥哥,我对不住你,如果当时我没有拉着你出来偷东西,就不会有今天了。”
(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