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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落实一校一法官活动并组织学生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2-05-22 17:13:23





    为落实共青团省委、省法院关于“一校一法官”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关于此活动的实施方案,郑州中院民四庭尹保亮庭长带领相关人员到中州大学举行“法官校长联络牌”授牌仪式,并就校园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校园安全、青少年权利保护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并邀请学生代表到中院进行庭审观摩等活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在校青年的法制教育。

    尹保亮庭长座谈时介绍了“一校一法官”活动的设立初衷和重要意义,介绍了下一步将主要进行的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普法教育,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二是协助依法维权,帮助广大师生依法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合法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在校师生及学校合法权益;三是提供法律服务,法官校长要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校园矛盾化解;四是加强交流学习,各高校可以定期选派学生代表到中院旁听庭审,中院择期选择合适案件到各高校进行巡回审判,加强各学校法学教育的实践性;五是科研调研结合,依托各高校法学理论研究的良好学术平台,加强高校科研与法院调研的协作。

    五所高校对“一校一法官”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州大学党委副书记苏炜出席会议、中州大学团委书记孔颖主持了座谈,苏炜副书记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感谢,并希望学校共青团系统能够以此为契机,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大力推广青年学生普法教育,建立校园法治宣传与青年维权长效机制;管理学院借此机会进一步完善自身法律专业建设,希望院校两单位共同将司法为民、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落在实处,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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