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在很多人都怕记者采访曝光,而且听说记者很吃香,所以我托朋友办了两个记者证,想找机会敲诈别人”。楚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今年2月,楚某在荥阳市一家饭店吃饭时,无意中听到有两个人在议论某村有个污染企业小炼油厂也没人管,环保局可能有关系。当时楚某就问他俩这个炼油厂在哪,哪个村的,得到确切信息之后,楚某就想,“如果把炼油厂曝光了或者捅到环保局,他就干不成了,炼油厂如果想继续干下去,就必须和我联系,我就可以趁机敲诈他”。
一周之后,楚某专程坐车到了那个小炼油厂,还带着之前买的摄像头把大门拍了下来,做完这些之后他就回家了。回家之后他发现照片没拍下来,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他敲诈。
随后他就打电话给环保局,环保局给了他负责人王天明(化名)的电话,他就打电话给王天明说;“我是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的,群众反映一个问题,有一个小炼油厂污染很厉害,你知不知道这回事”?王天明说不知道,楚某就让他核实一下,不然就把这事捅到媒体上。
随后,一个叫李力(化名)的人跟楚某联系并且约好到郑州找他谈此事,并且请他吃饭。吃饭时楚某对李力说,要摆平此事需要6千块钱和6条苏烟。当时李力说照顾一下吧,这个小炼油厂是战友开的,并且给了楚某500块钱。楚某当时收下了,但是事后他就给李力打电话说“你给500块钱还不够打发要饭的,明天我把钱直接寄到环保局去”。当时李力说自己不当家,让厂长直接跟他联系。
下午那小炼油厂的厂长何兵(化名)就给楚某打电话要请他吃饭。楚某说:“我给你担着风险呢,还有几家媒体都要曝光你,你抓紧时间把钱拿过来,我就不再曝光了”。俩人在电话里约好了第二天上午十点见面。
第二天早上十点,俩人在一家西餐厅见了面。见面之后楚某就亮出了自己“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的新闻工作证”。何兵看完之后问能不能帮帮忙不曝光。楚某还是说得6千块钱,6条苏烟不再提了。
“能不能少点,5千中不中”。
“还有两三家媒体问厂址在哪儿,等着曝光你们呢,我一直都帮你瞒着,这个没法少”。
随后,何兵无奈就给了楚某6千块钱。
楚某拿了钱刚准备离开时,警察到了,并且当场从他包里搜出来敲诈的6500块钱和两个新闻工作证。
原来何兵来之前就觉得楚某是在敲诈他,快到约好的地方的时候就找了附近的派出所报警。所以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据楚某交代,他的两张新闻工作证都是通过在媒体工作的工作人员办理的,办证的一千块钱还没给。
法院审理后认为: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他的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