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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买礼物遭女友嫌弃 男子入室疯狂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2-05-22 14:46:51


    因没钱送女友情人节礼物,新郑男子林某在自尊心受到打击后,怒气溜进附近某大学宿舍,先后疯狂盗窃笔记本16台,最终被蹲点守候的民警抓获。5月21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80后小伙林某,系河南省固始县人,2009年6月,大学毕业的林某在新郑一家私营公司实习做会计。林某和女友肖某是在上大学时认识的,肖某毕业后回老家找到一份工作,两人的“异地恋”便由此拉开了帷幕。林某一开始工作,工资很低,一个月下来,除去打电话和吃住的费用,总是所剩无几。

    9月16日是女友肖某的生日,早在三个月前林某就开始存钱给肖某买生日礼物。上次肖某来新郑看望林某,两人一起逛商场的时候,林某发现肖某对柜台上的戒指情有独钟,因此,林某打算在女友生日的时候为她送上这份惊喜。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林某存够钱准备买礼物送肖某的时候,老家打来电话说急需用钱,林某犹豫了一番可还是将攒下的钱寄了回去,但说好给女友的惊喜就这样化为了泡影。

    林某打电话给女友说这次生日不能陪她过了,在谈到生日礼物时,林某的犹豫让肖某顿感失望。挂掉电话后,林某一个人在住所附近闲逛,自尊心受到强烈的打击下,林某决定偷东西卖钱。环顾四周,林某将目标锁定在了大学宿舍。

    因大学宿舍进出人员较多,林某觉得自己的身份不会被人怀疑。于是悄悄溜进大学西区某男生宿舍二楼,趁其宿舍无人之际,盗窃5间宿舍的7台笔记本后逃走。第一次作案顺利,林某便一发不可收拾,之后两个月内,林某先后进入大学宿舍,盗窃笔记本9台。2012年1月6日,林某又一次进入宿舍准备实施盗窃,因发现所有的窗户都是关闭的,未能得逞。在逃离现场时,被新郑市公安局派出所蹲点守候的民警抓获。经查,被告人林某盗窃的16台笔记本价值41700元。

    另查,被告人林某主动全部退赃。

    法庭上,林某谈及自己的盗窃行为时,悔恨的当场落泪,表示自己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并希望法官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新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念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侦查阶段和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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