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告状难、执行难、官司打不起、拖不起等问题。刚成立不久的郑州高新区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经过反复论证,出台了“一月结案法,适用“一月结案法”审结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普遍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月结案法”首先由立案庭在立案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尽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实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和手续 ,保证一个小时办完立案手续,并转交业务庭。如果当事人提供的立案手续不完备,实行一次告知全部缺项,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与对案件分流相配合,对人员也进行分流,统一选任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独立办案能力的法官为“小额法官”,专门办理简易案件,并确保在一个月内办结。另外,小额法官有权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对在一个月内结案的还将给予适当奖励。朱某是郑州高新区一企业的职工,她因驾驶摩托车与一大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后因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与对方发生纠纷,而将货车司机告上法庭。2月2日诉状递到法院后,经审查,该案可适用简易程序,按照一月结案法的规定,立案庭查看有关资料后,一小时内为其办妥了立案手续并转到了业务庭,由小额法官独任审理该案。案件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深入细致地调解,双方2月2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3月1日履行完毕,该案不到一个月就圆满审执结,双方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一月结案法”的快捷、高效。正如原告代理人所说的,在其他地方几个月没审结的案件,在这里不到一个月就审结并执结了;在其他地方跑了十几趟没办成的事,在高新区法院从立案、调解到执行总共才来三趟就办成了,郑州高新区法院办案总之一个字:快!
一月结案法的实行,有效解决了案件长审不决、长执不结的问题,极大缓解了群众打官司难的现状。自2月1日起,郑州高新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9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一月结案法”审理的有70%,不到一个月就结案近50件,大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赢得了群众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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