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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狗致人损害 主人拒赔惹纠纷

  发布时间:2012-05-18 15:47:01


    在中国农村,有着养狗看家护院的习俗,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养一两只狗,在农村养狗虽有好处,但如果看管不当也可能会惹上纠纷,日前新密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家养大黄狗看管不当而致人损害的纠纷。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两人虽然平日里说话不多,但相处的也算和睦。2012年2月一天中午,张某骑摩托车回家,在路过李某家门口时,李某饲养的大黄狗不知是什么原因,突然向张某冲过来。张某见状急忙向一边躲,虽然狗没咬到他,但却将张某骑的摩托车撞翻,结果导致其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地,浑身是血。幸好事发当场有几位同村的村民在聊天,见状急忙把张某送到医院救治。在治疗期间,狗主人李某不管不问,也不对张某进行赔偿,后来张某找村委协调此事,村委多次找李某调解,但李某均拒绝赔偿。无奈,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提醒饲养宠物的家庭,要对自己的宠物严加看管,如果宠物致人损害,作为主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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