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在某小区租了求职公寓的一张床,房租比较便宜,水、电、网费不再另外支付,但为了避免浪费用电和水,女房东总会不定时来检查,有一次,我刚洗完澡,穿的挺少走出浴室,正好撞见来突击检查的女房东,当时把我尴尬的不行,不光这样,平时晚九点和早六点,房东也会来,我们租客有种被监视的感觉,我想问问,房东可以这么做吗?我认为女房东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郑州高新区法院法官李俊阳答:
隐私权是个人生活安宁与个人信息的秘密,是受宪法保护的,所以,任何人不得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他人的隐私。上述女房东怕租客浪费水电,而不打招呼在租客洗澡之时来检查实属不宜,虽然碰到正在洗澡的租客不是有意,但是,毕竟非常不妥。因此,租客可以郑重向其提出注意事项:比如,双方明确规定一些制度,相互遵守。如果仍然违反,租客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