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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丈夫上演“艳照门” 荒唐过后离婚又赔偿

  发布时间:2012-05-14 16:17:20


    “都是我不好,是我的错,我对不起孩子,对不起家人。”签完调解书,28岁的金某(化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的荒唐行为令自己既失去了工作,又失去了原本幸福的家庭。

    花心丈夫上演“艳照门”

    “真没想到他会干出这么龌龊的事,我一定要和他离婚。”法庭上,提起丈夫的出格行为,梅女士(化名)仍然气愤不已。

    梅女士今年23岁,2009年初她与大自己5岁的金某在金某的老家河南省平舆县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二人一同来到郑州,并通过贷款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商品房。

    “他是做施工监理的,经常在外面跑,一年没几天在家。我结婚前已经怀孕,婚后也没有工作,他会定期给我生活费。”提起之前的生活,梅女士觉得还算幸福。

    2009年8月,梅女士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儿,这令夫妻二人高兴不已。生完孩子后,梅女士当起了家庭主妇,专门在家照顾孩子。怕妻子无聊,金某为梅女士买了一台电脑,让她打发时间。

    2010年底的一天,梅女士打开电脑时突然发现丈夫设置了密码。

    “当时我就觉得奇怪,家里电脑一直没有密码,好端端地他干吗要设密码啊?”梅女士顿生疑虑,她输入平时丈夫用过的密码,居然打开了电脑。

    几经寻找,梅女士发现了一个隐藏的文件夹,打开一看,里面的内容让她大吃一惊。

    “有一组照片,其中几张竟然是我丈夫和另外一个女人的裸照。”看到二人不堪入目的样子,梅女士顿时觉得眼前一黑,险些昏倒。

    冲突不断,“80后”夫妻劳燕分飞

    镇定下来的梅女士难以抑制心中的愤怒,马上给金某打电话,让他回家解释清楚。

    “老婆,你别生气,你也知道我长期在外很寂寞,和这个女人就是逢场作戏,你别当真。”面对质问,金某振振有词。

    “你胡说!这是夏天的照片,你们俩好根本就不是一天两天,亏我还在家给你养孩子,没想到你会干出这么龌龊的事情。”此时的梅女士简直气得发疯,更令她不安的是,她又怀上了金某的孩子。

    再三思考,梅女士决定和金某离婚,2011年初,梅女士在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没想到,手术后,金某一反常态,不仅不承认错误,还玩起了失踪,这让梅女士更加气愤。为逼金某现身,梅女士将金某的“艳照”打印出来,张贴于金某单位门口。

    因为她的行为,金某被单位解聘,二人的矛盾再度升级,金某找到梅女士,二话不说就是一顿拳脚。

    2011年5月,金某向平舆县法院提出离婚,但因为梅女士流产后尚不满6个月,法院没有支持金某的请求,金某自行撤诉。

    法官调解,花心丈夫离婚又赔偿

    一系列的事情令梅女士对金某彻底失望,2012年3月,她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

    法院经过审理,基本认定了梅女士陈述的事实,但考虑到二人孩子尚小,财产分割也存在较大争议,主审的张郑军法官希望通过调解结束二人的婚姻关系。

    “都说好合好散,你们都还年轻,既然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也就不要再相互指责。作为男人,金某你犯错在先,要敢于承担责任,况且人家给你生了儿子,今后的生活应该多照顾她一些,你说是不是?”

    张法官的耐心教育让金某的头慢慢低了下去,眼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是我对不起她,对不起这个家,我愿意赔偿她的损失。”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5月11日,双方达成协议:二人同意离婚,孩子由金某抚养;贷款买的房屋归金某所有,金某返还梅女士5万元首付款,另赔偿梅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法官的话: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相互负有忠诚的义务,这是一段婚姻、一个家庭存续的基础。婚外情、非法同居都是严重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不仅违法,更违背了伦理道德,在接受公众谴责的同时也必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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