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郑州市中级法院、郑州市共青团、郑州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一校一法官”活动精神,高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郭文政带领少年审判庭成员一行于2012年5月8日分别到郑州市八十八中学、九十四中学和郑州市外国语学校举行了挂牌仪式。
“一校一法官”活动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为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共同推动“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建设。
根据统一部署,我院将选派一大批业务能力精、责任意识强的法官走进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在一个月内实现校校有法官,统一制作“进校法官联络牌”,并标明法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公示于每所学校的显著位置,方便在校师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及时与进校法官联系,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我院还具体规定了即将开展的活动的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针对所在学校的具体情况采取具体的措施;对于校园内在校学生发生的各种纠纷,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青少年定期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与各部门联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建议;对学校的周边环境安全程度进行评估,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与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青少年成长所必需的健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