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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荣获“河南省扶残助残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2-05-08 16:01:18


    近日,金水法院因在2011年度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河南省扶残助残先进单位”。

    近年来,金水法院高度重视涉残疾人案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积极完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及执行途径,指派专人对此类案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执行。2011年,该院共受理河南省残联申请执行非诉执行案件46件,为残疾人追缴就业保证金近4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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