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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巨款5000万 一针结束其生命

  发布时间:2004-02-27 16:09:32



    2月27日,当注射执行死刑的针头进入罪犯杨炜体内,仅在短短的几十秒内,一个贪污巨款高达5000余万元的死刑犯便在麻醉中安静地死去。这标志着郑州中院第二例注射死刑执行成功。

    1994年7月至1996年7月,罪犯杨炜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分行营业部商城营业所主任,以及被撤职调至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分行营业部办公室工作期间,单独或伙同赵建军(已判刑)等人,以月利率1.6%至2.95%的高息为诱饵,由罪犯杨炜联系储户,并出具银行存单或伪造的银行存单,赵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伙同杨炜与储户商谈利息、支付高息。采取提前支付高息或高息续存的方法,先后向多家单位和个人吸收存款32笔,共计5489.5万元。所吸收的上述存款均直接转入杨炜等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商城路支行、交通银行郑州市分行等金融机构私设及控制的帐户内。其中,用于归还储户到期存款本金、利息、息差、投资企业、对外借款、购买汽车等,任意支配和挥霍。案发后,仅追回部分款物。杨犯等人给国家造成损失共计2431.99148万元。

    罪犯杨炜身为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以高息为诱饵,以提前支付高息和高息续存为手段,吸收客户存款不入单位帐,而将客户存款直接转入私设及控制的帐户供自己任意支配和挥霍,其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贪污犯杨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杨炜被验明正身,执行注射死刑。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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