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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学习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舞钢市法院执行人员韦春杰殴打他人事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2-16 16:12:20


    中牟法院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舞钢市法院执行人员韦春杰殴打他人事件的通报》之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于2011年12月16日下午,在二楼大审判庭召开中牟法院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活动。会上中牟法院纪检组长李长明带领干警集中学习并要求成立以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舞钢市法院执行人员韦春杰

殴打他人事件的通报》,力争从此次事件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舞钢市法院执行人员韦春杰殴打他人事件”经河南省高院通报后,在广大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当前,我们正在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为载体全面开展“五除”专项活动和“审判管理年”活动,目的在于扎实解决当前法官队伍在审判理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只有真正在思想认识上提高、精神面貌上改善、工作作风上改进,法院的司法能力上才能得以有效提升,法院的公信力才能着实加强,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结合“舞钢市法院执行人员韦春杰殴打他人事件”,我院干警必须牢抓“公正执法、司法为民”这条主线,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努力解决法院目前面临的难题,要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杜绝伤害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更是要把“五除”专项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对经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狠刹“五种”不良风气,增强惩处的威慑力。从而树立法院法官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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